一、基础条件
本目录所指人工智能企业须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址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税务主管单位为成都高新区税务局;
(三)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企业业务内容应在下列或相关范围内:
1.网络、存储和计算等硬件基础设施、云计算资源管理平台及各类与数据采集、预处理、分析和展示相关的框架和工具软件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基础设施。
2.计算机视觉软件、智能语音处理软件、自然语言理解软件、生物特征识别软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软件、机器人执行系统、感知系统、交互系统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软件。
3.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和治理服务、机器学习服务、计算机视觉服务、智能语音处理服务、自然语言理解服务、生物特征识别服务、人工智能集成解决方案等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服务。
4.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传感器、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本体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产品。
5.和政务、工业、健康医疗、交通、互联网、公安和空间地理等行业应用紧密相关的整体解决方案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应用。
本目录所指人工智能类人才须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一)与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企业总部委派(任命)在成都企业全职工作,并自合同约定生效时间算起,已在当前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现任员工;
(二)近3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在成都高新区缴纳3个月以上(含四川省本级与成都市本级社保);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从事专业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产业细分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型人才和经营管理型人才。
二、人才分类标准
(一)人工智能A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三完成人)获得者;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获得者(前三完成人);卓越人工智能引领者奖TOP30榜单入选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
支持方向二:上一年度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1亿元以上或年度营收30亿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的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支持方向三:曾在世界500强或同等级别企业担任副总以上高管、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的人才。(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每家人工智能企业A类人才不超过3人。
(二)人工智能B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项奖(芯片项目)一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何梁何利基金奖、戈登·贝尔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支持方向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
支持方向三: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企业100强(以《互联网周刊》发布为准,下同)排名前50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或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支持方向四:在全球QS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担任教授或研究员,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所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得低于200万元,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研发成果实现产业化且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10%)。
支持方向五:上一年度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营收15亿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每家人工智能企业B类人才不超过5人。
(三)人工智能C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企业100强(以《互联网周刊》发布为准,下同)排名51—100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或人工智能领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支持方向二: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或机器人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项产品限报3人)
支持方向三:上一年度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年度研发经费2000万元以上或年度营收7亿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支持方向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入选者。
每家人工智能企业C类人才不超过5人。
(四)人工智能D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支持方向二:取得国内外高校人工智能、计算机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且在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任职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支持方向三:上一年度(以税款入库时间计算)在成都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1万元的人工智能行业从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人工智能A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三完成人)获得者;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获得者(前三完成人);卓越人工智能引领者奖TOP30榜单入选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获奖证明;
6.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7.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二:上一年度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1亿元以上或年度营收30亿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的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6.企业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
7.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
8.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三:支持方向三:曾在世界500强或同等级别企业担任副总以上高管、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的人才。(申报人在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曾在世界500强或同等级别企业担任副总以上高管、首席技术官(技术带头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级别职务的任职证明;
6.股权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加盖工商局公章和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7.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证明材料;
8.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二)人工智能B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项奖(芯片项目)一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何梁何利基金奖、戈登·贝尔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获奖证明;
6.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7.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证明材料。
6.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7.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三: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企业100强(以《互联网周刊》发布为准,下同)排名前50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或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企业榜单排名证明或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明材料。
6.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7.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四:在全球QS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担任教授或研究员,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所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得低于200万元,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研发成果实现产业化且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10%)。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股权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加盖工商局公章和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6.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7.企业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
8.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五:上一年度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营收15亿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6.企业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
7.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
8.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三)人工智能C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企业100强(以《互联网周刊》发布为准,下同)排名51—100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或人工智能领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企业榜单排名证明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6.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7.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二: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或机器人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项产品限报3人)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6.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7.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或机器人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等);
8.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9.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三:上一年度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年度研发经费2000万元以上或年度营收7亿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6.企业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
7.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
8.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入选者。
1.《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含车载智能控制系统)产业链)入选证明材料;
6.企业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
7.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
8.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四)人工智能D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1.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6.股权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加盖工商局公章和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7.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8.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二:取得国内外高校人工智能、计算机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且在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任职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1.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6.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信网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7.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支持方向三:上一年度(以税款入库时间计算)在成都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1万元的人工智能行业从业人员。
1.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中国籍)或护照(外籍)(原件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及个税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5.申请人任职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6.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申报方式及审批流程
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6月、12月进行集中申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申报方式:申报人所在企业通过“高新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