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二、保定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一)保定市竞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分为1000万以下、1000万(含)-2000万(不含)、2000万以上三档,分别给予 10 万元、12 万元、15万元奖励,对整体搬迁到我区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首次通过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分别给予10万元、12万、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竞秀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二)保定市高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补助奖励;
对于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2万元的补助奖励
政策依据:《高阳县鼓励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措施(试行)》
(三)保定市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保定市清苑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于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保定市清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对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复审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复审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定兴县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对初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容城县关于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七条政策措施》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引进和培育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按不低于10万元1家给予一次性奖励政策依据:《雄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对初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政策依据:《河北雄安新区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1.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 20 万元奖励。2.对从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通知后,且落户我市后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后补助资金。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后补助资金政策依据:《石家庄市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对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含首次认定和复审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政策依据:《石家庄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邯郸市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性补助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给予省、市级补助不低于15万元。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政策依据:《峰峰矿区关于稳住全区工业经济大盘助企纾困政策》(二)邯郸市永年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申领省市奖补资金1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科技支持全区经济平稳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
(三)邯郸市鸡泽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含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鸡泽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
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整体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政策依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对满三年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政策依据:《巨鹿县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主体,给予10万元奖励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年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以上或150元/平方米/年以上的符合我县产业定位的现有企业(含新建企业),按照基准利率30%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政策贴息,单个企业每个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初次认定和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后补助政策依据:《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进方案》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区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政策依据:《沧州经济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政策依据:《东光县关于贯彻落实沧州市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政策依据:《海兴县关于贯彻落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后补助资金支持,其中,省财政支持1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0万元政策依据:《盐山县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的措施》政策依据:《肃宁县出版印刷产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对首次成功通过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授予科技创新进步奖荣誉称号政策依据:《献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性补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性补助,整体迁入我市且完成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性补助,享受我市有关优惠政策政策依据:《承德市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双滦区种植结构调整奖补办法(修订)的通知》对首次认定、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通过科技招商、新业态招商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整体迁入我市且完成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平泉市深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承德市营子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性补助30万元
政策依据:《营子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四)承德市承德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政府给予企业10万元的补助,
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政府给予企业5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我县且完成变更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由政府给予企业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承德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五)承德市兴隆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对县内山楂、板栗产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重新认定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我县、且完成变更手续的山楂、板栗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补助
2、对县内菌菜产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重新认定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我县、且完成变更手续的菌菜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兴隆县惠企政策措施》
(六)承德市隆化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补助资金20万元
政策依据:《隆化县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廊坊市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依据:《三河市设立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奖励4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人民币;非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人民币,区内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前进入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的另行奖励10万元人民币。政策依据:《廊坊开发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实施细则》政策依据:《关于扎实稳住全县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采取后补助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市级、县级分别负担 50%)政策依据:《扎实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科技小巨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每家给予10万元的后补助资金支持(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非规上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衡水市桃城区关于加强衡水中湖数字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后补助支持,到期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后补助支持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枣强县复合材料产业转型升级政策20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奖励,政策依据:《关于科技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六条措施》为推动阜城县食品产业开拓市场,打造阜城县内特色自主品牌,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两项条件都符合的企业只补助一次)政策依据:《张家口市支持专技英才助力本地发展十八条措施》
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
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
对整体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由省级直接认定,通过国家备案后,补助15万元。
政策依据:《下花园区支持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
(二)张家口市蔚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财政分别补助10万元,
其中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市财政补助20万元
对三年期满重新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补助10万元
市域外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县并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对租赁面积150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6年租金补贴情况,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
政策依据:《蔚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若干措施》
(三)张家口市张北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属于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县行政区域内,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目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政策依据:《张北县招才引智激励办法》
(四)张家口市阳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
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连续第二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补助;
连续第三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
连续四次及以上的按首次认定标准补助;
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先期给予1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阳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
(五)张家口市逐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获得国家备案的企业补助15万元
政策依据:《涿鹿县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加快发展八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