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注册登记和纳税申报均在沙坪坝区域(不含西永、虎溪、香炉山、曾家)且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居民企业。
二、提交初审材料
1.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
2.知识产权证书原件;
3.沙坪坝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经费补助及奖励政策
1.科技型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①已纳入规上统计联网直报一套表填报范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②对不满足①所列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对通过区级初审推荐至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的申报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专项审计、年度审计补助。
3.对成功辅导我区2家及以上科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按1.5万元/家标准给予绩效奖励,获得绩效奖励的科技服务机构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服务企业收取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交易、审计、检验检测、查新等第三方费用除外),不足2家认定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不予奖励。
4.区科技局已公开采购7家服务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科技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辅导科技型企业入库、协助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建立完善研发费辅助账、指导企业完善科研项目管理、研发费用归集及知识产权规划等。具体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请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进行自我评价及资料准备。
2.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附件3《沙坪坝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电子件,打印盖章后扫描或拍照发送指定邮箱。
3.申报企业请根据各批次申报时间节点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完成在线填报,填报完成后打印带水印的申报书纸质件,将申报书按照要求装订后送交一套至区科技局科技企业发展科,待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初审通过后再完成申报系统提交环节。
4.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由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联合出具推荐函,并将企业申报书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进入后续审查环节。
5.在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相关问题,请联系区科技局科技企业发展科。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总目录参考模板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制作及各部分材料要求
3.沙坪坝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
4.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名单
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