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一位韩国记者写了一本《以新中国的速度前进》的书,书中说到,“中国成为世界工厂,那么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只管开发这座工厂里的技术就可以了”“只要我们保持高一档次的技术优势,中国就永远是我们的黄金市场”。几年前,德国一个州的机械行业协会委托某研究机构对中国的机械行业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称:被调查的中国企业研发水平与欧洲相比落后一到两代;大多数企业认为西方企业的技术优势无法突破;企业往往没有研发中心,甚至认为没有必要技术创新。结论是:“中国企业在近期内不会成为竞争对手”。现阶段,我国技术创新面临的困境之一是:大量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亟待研究,而单个企业或无力承担、或无心承担重大技术研发,行业技术创新主体缺失,导致企业核心竞争力低下。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科研院所转制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主体缺失。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行业研究机构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人才队伍,但同时也暴露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一些问题。
1999 年,我国对原行业的国家级科研机构进行了改革,或转制为企业,或进入国资委,采用企业化管理的方式,以经济效益为主要评价手段,加快了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取得了积极成果,但同时形成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主体缺失的局面。这些转制科研院所迫于资产增值保值的压力,忙于生计,无暇顾及行业标准制订、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等公益性工作。二是缺乏对转制科研院所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长期稳定支持。重大技术创新,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和长期的积累。但目前转制科研院所承担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主要是通过项目竞标参与,项目完成后,研究活动就中止了,研究团队也散了;竞标参与新的项目后,研究团队又不得不改变研究方向,没有形成国家持续稳定的技术创新支持机制。这种状况使得转制科研院所很难在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也难以培养出优秀的科研人才,并导致科研条件建设投入不足。三是产学研结合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2007年,国家组建了钢铁、煤化工、农业机械、煤炭开采等众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目的是整合科技资源,推动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并向全行业扩散。但由于至今没有针对产学研结合的专门法规,致使这种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联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如财政拨款主体、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利益纠纷等均无法可依,制约了这种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是提高我国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当务之急。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深化转制科研院所的改革。对转制科研院所的职能定位进行梳理,将主要承担公益性研究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转制科研院所,或转制科研院所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科研人员,重新组建为事业性质的公益类科研机构。二是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总院,以加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研究总院下,可根据行业分设若干分院。其主要任务是承担行业技术标准、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行业公益性服务。研究总院为国家级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和研究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比照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确定。同时,为促进产学研结合,扩展研究经费渠道,要加强相关法规建设,鼓励研究总院与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合作,通过共同研发,提高行业及地方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三是设立“国家产业技术研究开发基金”,用于支持竞争前沿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以形成对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在内的行业共性技术开发研究持续支持的机制。设立“国家产业自主创新条件建设基金”,用于转制科研院所科研设备、检测设备的建设。四是改进和完善对转制科研院所的考核方式。建立适应转制科研院所特点的考核方法,改变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考核制度,增加有关科技创新的指标并加大相应的权重,如承担国家、行业的科研项目、科技投入的增长率,科研成果的转化率等。在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非经营性资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