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4〕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 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4〕44号),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72号),现将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
对市域内属于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企业,作出突出贡献、年收入高于 40 万元(含)的高端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所在单位属市域内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
(三)申报人从事该产业领域相关工作连续从业满1年;
(四)申报人经认定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 类的人才;
(五)申报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40万元(含)以上;
(六)申报人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七)申报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申报时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八)申报人未享受过市、区(市)县同类奖励。
三、支持标准
对市域内属于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企业,从事该产业领域相关工作的高端人才,连续从业满1年,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类人才,且前一个自然年度内税后工资薪金收入达到40万元(含),按申报人上一年度个人税后收入的5%—20%给予奖励,其中A类20%,B类15%,C类10%,D类5%。每个自然人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年收入为任职受雇在某一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各项个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奖金等)的总和。在政策有效期内,每个人只享受1次。本政策与各区(市)县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成都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书》,应包含以下材料,且按顺序装订好:
(一)成都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正反面);
(三)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
(四)所在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申报人需至少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6月时间段内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五)所在单位提供的 2024年度(1月—12月)工资薪金、奖金发放说明(按照附件3说明填写签字盖章,并提供与薪酬发放说明每月金额相对应的银行流水);
(六)申报人 2024年度(1月—12月)工资薪金、奖励收入个税完税证明;
(七)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多证合一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八)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九)申报人突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授权专利或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十)申报承诺书。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打印纸质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对纸质申报材料完成脱密、签字、盖章、扫描等手续,由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前将胶印成册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同时将申报书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成都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收到奖励资金后,应及时告知获得奖励的申报人,并在20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给获得奖励的申报人,如在奖励资金拨付前申报人在市内转换工作单位且从事申报时专业特长工作的,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实后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审批同意后将奖励资金流转新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处邱老师
联系方式:028-87359455,qiuyaoyao0110@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
附件:1. 成都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汇总表
2. 成都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书
3. 工资薪金、奖金发放证明(模板)
4. 申报承诺书
5.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72号)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