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5〕72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路径
本次申报和复核工作将通过国家工业遗产数据管理系统开展,申报及复核单位请登录国家工业遗产数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报和复核填报时间
本次申报和复核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4月3日。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任何申报及复核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
各区县经信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并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的有关单位以及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复核填报工作。
(二)确保信息准确
各申报、复核单位需如实、准确填写申报及复核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规范。
(三)及时沟通反馈
在申报和复核工作过程中,若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联系。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5〕7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