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科技创新工作奖励申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30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国、省科技进步奖资助、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奖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补助、民营孵化载体绩效奖励申报条件、材料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科技创新工作奖励申报免费咨询: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一)政策内容
对参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助5万元,通过认定补助1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绵阳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2024、2024、2024)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2.202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三)申报资料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申请表》(附件1)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289625161@qq.com。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纸质件一份报送至科技创新局园区创新科。
二、国、省科技进步奖资助
(一)政策内容
年度内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特等奖每项50万元,一等奖每项30万元,二等奖每项20万元,三等奖每项10万元;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特等奖每项20万元,一等奖每项10万元,二等奖每项5万元,三等奖每项3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绵阳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2024、2024、2024)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2.2024年度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1.《国、省科技进步奖资助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289625161@qq.com。
2.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标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退回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纸质件一份报送至科技创新局园区创新科。
三、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奖补
(一)政策内容
对进行技术合同交易登记的企业,按成交金额的5‰奖补,每家最高10万元/年。
(二)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绵阳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2024、2024、2024)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2.企业2024年度按规定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并通过技术合同认定机构(限绵阳市内)的认定。
3.涉及该项技术合同的补助只给输出方,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助。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1.《技术合同登记奖补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289625161@qq.com。
2.盖有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信息表复印件(每个登记合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科技创新局园区创新科。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补助
(一)政策内容
对当年新认定的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奖补2000元。对当年首次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每家奖补2000元;再次获得编号企业,每家奖补500元。
(二)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绵阳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2024、2024、2024)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2.2024年度新认定的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在孵企业表格可由孵化载体代为申报),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290318375@qq.com。
五、民营孵化载体绩效奖励
(一)政策内容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与民营孵化载体签订的孵化合作协议执行。
(二)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绵阳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2024、2024、2024)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民营孵化载体。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1.《民营孵化载体绩效奖励申请表》(附件5);
2.2024-2024年缴纳增值税超过3000元的在孵企业名单(附件6);
3.孵化载体202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4.孵化载体2024年度成长型企业名单(附件7)及证明材料(JPG格式),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融合企业、升规入统企业、挂牌上市企业名单及证明;
5.科技金融工作证明材料(JPG格式),包含孵化协议、股权投资协议、引入外来资金投资证明等;
6.孵化载体2024年获得国省市级资质认定文件(JPG格式);
以上资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科技创新局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290318375@qq.com。
六、相关事项说明
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科技创新平台、瞪羚企业、民营载体绩效6个奖励事项,以科技创新局及相关单位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