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备了解四川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的朋友,想要了解更多认定申报流程那么这篇文章大家就不能错过了,当然,如果你有任何申报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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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示范类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四川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符合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在集聚“高精尖缺”国(境)外人才、产出创新成果、建设基础学科、培养国内人才、推动成果示范推广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依托单位重视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具备专业化的外专引智工作队伍,拥有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具有稳定的经费保障能力,建立了常态化的外专引智机制,已形成先进适用的外专引智工作模式、制度与渠道。
(四)有3年及以上开展外专引智工作的经历,制定了基地建设3年规划且有明确的年度考核指标和周期建设目标,建设期内拟聘请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来(为)川开展技术指导和交流合作不少于15人次,培育、转化或推广外专引智成果不少于2项。
(五)近3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
二、申请服务类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四川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推介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成果、促进国(境)外人才社会融入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主营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人才资源服务管理规定,具有人才服务资质或人力资源中介许可资质,有较强的国(境)外人才搜寻能力和协作单位网络,国(境)外优质人才资源丰富,在推荐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方面成绩突出,所引人才为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形成了引荐人才独特工作模式、制度与渠道。2.符合外专引智服务工作需要,具有人才服务职能,有拓展国(境)外人才服务和智力资源的能力,具备搭建中外人才交流和项目对接平台能力,在开展“以才引才”“柔性引才”及国(境)外人才社会融入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境)外人才服务机制创新上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良好资信,具备专业化外专引智服务工作队伍、设施设备和稳定的经费保障能力,建立了常态化的国(境)外人才服务机制。
(四)有3年及以上开展国(境)外人才服务的经历,制定了基地建设3年规划且有明确的年度考核指标,建设期内每年开展国(境)外人才资源洽谈对接活动2次以上,成功推荐我省企事业单位全职(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不少于3年)聘用国(境)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A类)2人以上或成功推荐我省企事业单位与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开展项目合作2项以上;或每年面向在川国(境)外人才开展社会融入服务活动2次以上。
(五)近3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
三、申报备案程序:
(一)申报推荐:
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要,组织开展基地申报备案工作,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向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有关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择优向科技厅推荐报送。
(二)组织评审:
科技厅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基地的评审工作,提出评审综合意见。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三)备案建设: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兼顾布局的原则,提出拟备案基地名单,按程序报批审定后,在厅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发文批复备案。
(四)直接备案:
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平台,依申请可直接备案为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
四、对备案的基地给予下列支持政策:
(一)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基地择优给予不超过80万元/个的一次性经费后补助支持,支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当批次考核总数的50%。基地在建设期内第1年绩效考核未获得经费后补助支持的,可申请参加第2年绩效考核,最多可连续参加2次年度绩效考核。
(二)优先支持示范类基地申报国家和省外国专家项目,对全职聘用的国(境)外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工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办理高端人才确认和工作许可给予绿色通道支持。
(三)优先推荐示范类基地参加国家引才引智平台的评选,优先推荐服务类基地承办国家和省组织开展的国际人才交流活动等。
(四)示范类基地聘请的外籍专家,对我省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评选省国际科技合作奖、“天府友谊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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