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2024年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要求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我市企业技术中心(下称“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监督,依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和《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鼓励和支持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加快构建由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中心牵头,会同高校院所、产业链上协作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形成相对稳定、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对技术、人才、资金、研发设备设施等创新要素实现共建共享。
第四条市经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德阳海关负责指导协调市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市经信局牵头开展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五条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各地经信部门根据市经信局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第六条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研发投入强度及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虚开发票、偷税、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留抵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八)对新形势下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第七条认定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德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和《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本办法及当年市经信局发布的通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确定市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名单;
(四)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市经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德阳海关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五)市经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德阳海关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专家评审意见及现场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
第八条市经信局对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市经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