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碳达峰要把握好三项原则

当前,在能源领域谋划碳达峰的关键期,须深刻认识能源碳达峰的系统性、实践性、时代性,以中央“统筹有序”要求为指导,统筹兼顾、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进相关工作。

统筹兼顾——

处理好“三大关系”,分阶段实现“2030年前碳基能源停止扩张”

能源碳达峰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性进程,需统筹兼顾处理好以下“三大关系”:

企业政策2024

一是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能源碳达峰与高质量发展是统一的。为此,必须要将能源碳达峰的力度控制在经济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尤其要警惕不顾经济社会发展,强行推进能源碳达峰的过激倾向。较长时间内,能源依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短期内尚无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消费增长脱钩。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先立后破”原则,牢牢守住“保障能源有效需求”这条底线,遵守客观标准,避免主观臆断。

二是要处理好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能源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前奏和基础,是能源碳脱钩整个历史进程的前半部分。核心目标就是在2060年前实现无碳能源对有碳能源的充分替代,短期目标是确保2030年前有碳能源的使用趋于稳定。推进能源碳达峰,应当把握能源发展的方向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从大的时间尺度考虑需要采取的措施,科学评估这些措施实施的效果,形成能源碳脱钩总体战略,并将其具体细化到“十四五”“十五五”两个“五年”规划期内,形成能源碳达峰路线图。从不同阶段看,前期,重点是在保障能源有效需求的基础上,尽快打破原有发展惯性,引导能源发展走上低碳道路;中期,重点在减少高碳能源的使用,以低碳、无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后期,重点在减少低碳能源的使用,以无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最终在2030年前停止碳基能源的扩张。

三是要处理好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碳达峰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整体工作。因此,要深入开展能源碳达峰的顶层设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能源发展实际,兼顾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差异性,坚持统筹实现整体最优。比如,对西部可再生能源大省,其责任应更多体现在为国内其他地区提供更多清洁电力;对东部工业大省,其责任应更多体现在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对森林资源大省,其责任应更多体现在为碳中和提供可靠碳汇支撑。各地各行业的碳达峰方案则要根据实际,具体细化顶层设计部署的目标和进度,服从、服务于顶层设计,既要避免一骑绝尘、以邻为壑,也要避免迁延观望、怠惰因循。

实事求是——

尊重客观规律,既不能低估传统能源和已有设备的持久性和适应力,也不能对新能源或新技术盲目乐观

能源碳达峰的实践性要求必须立足实际、尊重客观规律,在实践中检验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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