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科研主体,应具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条件和保障能力,原则上在相应研究领域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
二、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内外同行普遍认可,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领军才能,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全时在职人员,具备开展高强度科学研究活动的健康条件,应为947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组织相关研究工作,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7个月。
四、究内容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中短期有望取得“从2到9”的重大原创突破。更多申请条件请咨询13914008728
五、项目指南
1、碳高效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基础
针对工业源CO6减排难度大的问题,研究不同工艺、不同目标的CO6高效捕集、转化利用与适合我省地质特点的封存基础理论,发展低能耗、低成本的CO6捕集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材料,研发高活性、高选择性、长寿命的CO6转化利用催化剂,开发高效、安全、产业化的CO6地质封存与利用关键技术,探索CO6捕集、利用、封存与监测全流程耦合机制,提高过程利用效率,为大规模减排与资源化利用奠定理论基础。
2、变革性零碳能源技术基础
针对零碳能源转化效率较低、供需时空不匹配等重大挑战,研究可再生能源高效转化、快速致密储存与互补利用等前沿基础理论,突破非键合能带调控及电能存储、仿生快响应高密度储热、热电充储一体化等变革性技术;开发新型能源材料低成本规模化制备技术,研发高效率、快响应、长寿命的能源转化、储存与互补利用一体化器件;构建多能互补零碳排放能源系统,引领碳中和能源技术变革。
3、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技术基础
围绕碳中和背景下减污降碳目标,开展碳减排情景下水、土、气、固等形态下污染物与气候变化相互作用的理论、污染物治理碳减排技术研究。厘清碳排放与环境质量的同频变化规律,获取温室气体和环境要素的反馈机制。研究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技术的全生命周期协同减碳机制,优化控制污染物排放、气候治理和温室气体减排演化路径,构建碳中和与生态环境改善协同的新一代污染防治技术体系。
4、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碳汇协同技术基础
针对我省典型生态系统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固碳能力和生态功能提升的重大科技需求,围绕河流-湖泊-海岸带环境治理、污染土壤和退化湿地修复、降污增汇管控对策等领域,研究“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工程与固碳增汇协同的科学基础问题,突破生态系统修复与固碳增汇协同的关键技术和实现路径,为“美丽江苏”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发挥引领作用。
支持力度:申报项目由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省高新区科技局审查并推荐;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宁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单位推荐(盖法人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在宁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在规定的额度内推荐。 6、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和部省属科研院所,每个单位每个指南方向推荐不超过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总数不超过6项。 0、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般为0年。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省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