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本次张榜项目共19个,均为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由山西省内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需求方”)提出。 1. 煤矿数字比例控制型水介质液压支架关键技术研究; 2. 大型低能耗强波动适应性电解制氢装备及性能评价研究; 3. 高速公路绿色自洽综合新能源系统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 4. 新型无主栅晶硅电池制备及组件封装技术研发; 5. 碎软低渗煤层地面水平井分段造穴卸压抽采技术及工程示范; 6. 废弃风电叶片化学解聚制高值化学品关键技术与示范; 7. 煤基固废多场景协同利用路径智能决策与绿色喷浆工程示范; 8. 基于新型拓扑的飞轮储能驱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9. 960kW级高速大功率船用柴油机研发; 10. 全要素协同智能光伏玻璃生产线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11. 伺服电机用高性能多主相稀土永磁体的制备工艺及产业化技术; 12. 高端滑动轴承用铜镍锡合金工业化生产工艺研发及应用示范; 13. 新能源汽车用高端再生铝合金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14. 固废煤矸石制备重油高效裂化催化新材料研发与应用; 15. 治疗肿瘤放化疗性口腔黏膜炎的重组Ⅶ型人源化胶原蛋白产品开发; 16. 转辙机动力系统检测平台及预测性维护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17. 基于现代生物技术的玉米智能育种研发及产业化; 18. 基于农业大数据的土壤调理剂和新型肥料研发应用; 19. 山西省林下草地畜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 张榜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一)揭榜方应为国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揭榜。 (二)揭榜方能对张榜项目的技术需求,提出计划合理、目标清晰、路线可行的技术攻关揭榜方案,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应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揭榜方应具有完善的科技管理、科技合作和保障机制,能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和科技团队保障。 (四)揭榜方财务状况良好且管理规范。 (五)揭榜方以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重大项目实行行政、技术两条责任体系。项目负责人是行政责任主体,由揭榜方分管该项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担任,技术挂帅人是技术责任主体。 (七)技术挂帅人应弘扬科学家精神,具有优良作风学风。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鼓励青年人才领衔揭榜。 (八)鼓励推荐一名青年科研人员担任青年技术挂帅人。青年技术挂帅人,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技术挂帅人(含青年技术挂帅人)同一年度内限主持申报1项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如申报的计划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 (十)技术挂帅人(含青年技术挂帅人)主持在研和申报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总数不得超过2项。已主持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攻关专项在研项目的,不得作为技术挂帅人揭榜。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计划项目。 (十一)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揭榜所论证的项目。 1.牵线撮合。有意向的揭榜方与省科技厅联系,并将《揭榜意向表》(格式详见附件2)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省科技厅将提供牵线搭桥、政策咨询等多方面服务。 2.对接洽谈。揭榜方、需求方积极主动对接,相互考察,公平竞争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技术方案。允许项目需求适当微调,对达成双方共识的,签署初步合作协议意向,并形成揭榜方案。 3.材料报送。请揭榜方将揭榜方案(格式详见附件3)、初步合作协议意向、PPT汇报材料(时长20分钟。PPT要重点突出、图文并茂,配有声音解说,可以在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运行)等相关书面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7份,加盖公章,光盘一套)与需求方核对后并密封,统一由需求方在2024年10月31日18:00前报送至相应地址。 密封处请加盖需求方公章,密封文件袋上需写明揭榜挂帅项目编号及名称、揭榜牵头单位、联合揭榜单位、需求方、项目负责人、技术挂帅人、联系人及电话、投送日期。 需求方报送揭榜材料时,报送人须提供本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论证揭榜。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提出拟中榜名单。同一张榜项目揭榜方超过3家的,参照《山西省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6〕52号)的规定执行。 5.结果公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需求方、揭榜方、省科技厅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重大项目原则上应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省科技厅、需求方、揭榜方共同管理。项目实行“里程碑”节点式管理,财政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投入和实施进度向专用账户拨付。 (一)项目揭榜方案研究内容应涵盖揭榜项目所列具体研究内容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必要时可延长至5年。 (三)揭榜方、需求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四)揭榜方应切实履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五)揭榜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 (六)支持鼓励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科技研发中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预期立项占比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