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意见和措施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为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河北省近日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8月20日,在保定召开了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举措,促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谋求河北创新驱动发展新突破。
河北省把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制定了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计划:到201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500家,要求各市县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且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力争超额完成发展任务。
为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新活力,河北省着力从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在培育壮大科技小巨人上实现新突破。组织实施好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每年从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选出100家行业排名居全国前列、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其快速发展壮大。二是在建设创新创业载体上实现新突破。要进一步优化高新区战略布局,重点推进秦唐沧沿海地区、环首都周边地区、高新区空白市和部分经济强县建设高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要发展到20家以上。三是在发展产业集群上实现新突破。重点在卫星导航、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到2017年建成2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四是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要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持续发展能力提供重要支撑。五是在促进科技金融结合上实现新突破。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专利质押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六是在扩大开放合作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并重,对来冀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员,要给予优先资助。
河北省科技厅围绕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和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认真抓好几方面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一是按照省政府要求,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二是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建设,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载体。着力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建设,研究制定促进孵化器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孵化器的孵化水平和质量。三是发展科技金融,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政府投入、创业风险投资、科技担保和贷款、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科技债券等方面,建立多层次、多模式、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四是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平台。积极推进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平台,推动科技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五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会同组织部、财政厅、教育厅等9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科技型企业的实施办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六是发挥高新区和各类科技园区作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通过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同时提升各类科技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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