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自主创新能力跃升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

昨日,长春市举行稳增长暨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政策发布会,会上出台了《关于推进自主创新能力跃升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长春市将对高校大学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零收费”;对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行“零门槛”。

鼓励企业创造自主品牌

长春市将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补助、减税力度,激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投入主体。设立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对研发投入年增长3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5%以上科技企业,按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15%标准给予补贴,年度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企业新建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经认定按国家、省、市不同级别,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

企业政策2024

鼓励企业创造自主品牌。支持企业进行新技术开发和新产品创造,将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

设立高端人才引进专项资金

长春市将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以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实施“千名青年科技英才开发计划”、“千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长白慧谷”工程,在科技领域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同时设立高端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对认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后连续3年发放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给予1000万元资助资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长春市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择优给予项目启动经费;引进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在长创办企业的,给予公司注册资金50%、最高200万元资助。

据悉,长春市将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结合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特点,进一步降低门槛、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通过技能培训、创业贷款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零收费”;对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行“零门槛”;对高校毕业生成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企业的实行“零首付”。

启动实施“万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对持《长春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小额担保贷款不超过10万元的科技创新企业给予担保费用及贷款贴息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长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经认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在此基础上遴选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大学生利用小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按照中央政策据实全额贴息,对非微利项目财政贴息50%。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争取到的国家、省专项资金按照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给予无偿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专项资金申报截止到8月24日

据长春市科技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长春市政府设立了3000万元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启动实施长春市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五大专项。同时,利用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继续实施长春市七大类科技发展计划。

2012年长春市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24日。申报程序:采取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原则,由企业(单位)根据年度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将有关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各城区(含双阳区)、开发区科技局。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分别报市科技局2份、市财政局1份,同时报电子文本。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请登录长春科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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