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4年成都市高新区支持引育青年科技人才政策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条件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可加V),11年专业科技企业一站式服务研究
支持方向1:
对新进入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给予30万元生活经费补贴。
1.申报条件
(1)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
申报人拟进入的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包括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注册在成都高新区。
(2)申报人
①在站期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为其连续参保;
②申请中期考核补贴,需在站1年以上,2年以内,通过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专家组开展的中期考核;
③申请出站考核补贴,需在站2年以上,一般为2至4年,不得超过6年,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通过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专家组开展的出站考核,获得人社部颁发的《博士后证书》;
④进站时间以人社部博士后管理系统打印的博士后进站备案表为准。
2.支持标准
对新进入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经认定后,按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两次,分别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总计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
3.附加材料
(1)中期考核补贴
①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②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原件1份);
③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④《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基地与省外流动站联合招收的,还需提供《联合招收协议》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原件各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⑤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护照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⑥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2)出站考核补贴
①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原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③《博士后证书》,按人社部要求实行博士后证书制度改革的设站单位用《博士后出站证明》代替(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④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⑤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护照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公章);
⑥由所在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出具的博士后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研究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⑦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4.附加流程
(1)申报。每年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通知为准;
(2)初审复审。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和临空、金融、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3)公示。党群工作部根据部门复审意见,形成政策兑现建议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对享受政策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举报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情况,经查实,取消支持资格;
(4)审批。报党群工作部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
(5)兑现政策。党群工作部按相关财务流程及时发放。
6.备注
(1)本实施细则出台之前,进入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申报生活补贴需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2)国家、省、市博士后工作相关政策对入站年龄、在站年限、出站要求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省、市新要求执行。
支持方向2:
支持设立科研岗和科研助理岗,对新引进到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和硕士人才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补贴。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且获得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学历学位;或2024年1月1日后从省外引进,年龄在35周岁以内,且获得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2)申报人毕业后1年内在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企业或单位就业,并从就业之日起在该单位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3)申报企业为上市企业,经高新区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年度营收10亿元及以上高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3年获得高新区融资奖励的企业,岷山研究院及其孵化的企业,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经省市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或获得高新区经费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
2.支持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6万元。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人享受一次。如申请人已申领同类型补贴,该项补贴须作相应扣减。此补贴由申报人所在企业或单位统一向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申请,每家企业或单位单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新型研发事业单位支持金额不受限制。
3.附加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不含补缴);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填写的《成都高新区硕士和博士人才补贴申请表》;
(5)由申报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从事科研工作的证明及真实性承诺;
(6)申报企业证明材料。高企提供上年度营收10亿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近3年获得高新区融资奖励的企业或单位提供近3年投资合作协议、投资款项银行进账单、公司章程;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证书;
(7)申报企业或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4.其他事项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主要参照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学校名单;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2)本实施细则补贴所需资金列入成都高新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予以安排。如当年审批通过补贴资金发放总额超过确定的年度补贴资金总额,超出部分延至下一年度发放。
本期的2024年成都市高新区支持引育青年科技人才政策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条件要求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政策家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股权设计、财税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欢迎随时电话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