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申请补贴和材料流程措施

成都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申请补贴奖励和材料流程、条件等内容整理如下,想要咨询申报的大家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企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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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

(一)支持对象

企业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生产经营场所在新都区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1.被省、市环保部门评定为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绩效等级A级、B级或引领性、C级(非最低等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2.被省、市环保部门评定为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绩效等级A级、B级或引领性、C级(非最低等级)的规下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3.自政策发布日起,在“成都信用网”无以下不良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4.自政策发布日起,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生态事件。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申报时间:以新都区经信局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都区经信局官方微信等渠道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2.申报流程:由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然后由新都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环保绩效进行认定,最后报新都区经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四)申报材料

1.《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保绩效正式认定盖章文件(兴城时代14楼新都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1402号领取);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鲜章。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妥善保管,在项目审核、审计时备查。

二、附则

(一)每家企业可分ABC不同等级分段申请激励补助,但不同等级申请的奖励资金总和不得超过最高等级的奖补金额(给予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给予规下工业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同一企业涉及多项奖励、补助、补贴等政策的,同一类型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区级其他政策或专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由企业自行选择申报,本政策同类条款有协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上级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所述“申报材料”是指申报奖补政策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申报时政策主管部门可在申报通知中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具体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各上报单位应对项目申报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资料的完整性;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重复申报骗取补助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助,同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实施细则由新都区经信局及相关区级部门负责解释,若有修订调整,以最新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为准。

(五)本实施细则自20241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都区经信局印发的《新都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提升激励措施》(新都经信发〔2024119号)失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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