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嘉府规〔2024〕3号),切实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现就开展本区2024年度市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企业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本区,2024年新申报且首次获得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2024年企业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同时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奖励标准
根据企业上年度地方贡献,对2024年新认定(含引进)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对2024年新认定(含引进)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三、申报要求
1、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上海市及嘉定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严重失信行为。
2、对已享受其他区级财政扶持政策的项目,本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1、嘉定区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嘉定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登录嘉定区产业政策扶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10:00-2024年6月13日17:00。
2、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由各街镇登陆嘉定区产业政策扶持信息管理系统,于6月25日下班前对企业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街镇审核完成后,需填报《嘉定区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审核汇总表》(附件3),加盖街镇公章后,于6月30日下班前反馈区经委。
六、奖励公示
区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区投促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拨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