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216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切实推动我市高企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二、审核推荐
三、工作要求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216号).pdf
2.各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