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名称
专利奖奖励
事项
内容
对获得专利奖的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 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 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获得江西省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 6 万元。
同一专利项目既获中国专利奖又获江西省专利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设定
依据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洪财行〔2021〕2 号);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洪市监联发〔2021〕17 号)
政策
有效期
2021/7/01-2026/7/01
服务
对象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江西)”中无被行政处罚信息;
2. 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申请
条件
1.获得当年度国家专利奖或者江西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
2.获奖项目有多个权利人(设计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并指定一方作为奖励的接收单位。
办理
流程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申报系统申报→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审核→网上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公示结果报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申请
材料
1.南昌市专利奖奖励项目申报表;
2.专利项目获得国家专利奖或者省专利奖认定文件;
3.银行开户材料;
4.申报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
申请
时间
当年第二季度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申报通知启动申请工作。
申请
方式
线上申请。
事项
类型
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