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

长沙市企业家高层次人才按照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等3个层次分类,分别用A、B、C指代。

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每个企业可推荐1名):

1.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500亿元。

2.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亿元。

3.上三个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30亿元。

4.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60亿元。

5.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80人。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企业可推荐1名):

长沙市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

1.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100亿元。

2.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1亿元。

3.上三个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10亿元。

4.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30亿元。

5.创新创意型企业最近一轮实际融资达到5000万元且投后估值达到50亿元。

6.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60人。

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企业可推荐1名):

1.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20亿元。

2.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000万元。

3.上三个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3亿元。

4.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15亿元。

5.创新创意型企业最近一轮实际融资达到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达到20亿元。

6.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40人。

上述分类目录直接认定的B、C类长沙市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可认定一人。以企业实缴税收、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入、融资和投后估值条款认定的人才必须是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或占股超过10%以上的第二大股东。以上市公司市值条款认定的人才包括企业通过市场化高薪聘请的职业经理人。上述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适时更新完善。具体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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