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申请补贴标准

对于首次被认定为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对于年度市外销售收入首次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也有相应的奖励。具体来说,年度市外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还包括:

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

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特征明显,符合国家及四川省产业发展导向,对推动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促进四川省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技术领先或市场潜力较大。

新经济相关产品、服务已具备场景化应用条件或已开展市场推广。

企业上年度新经济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增速不低于15%,占企业同期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

请注意,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前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或者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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