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的通知
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对《“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8日
“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讲好四川文旅故事,传播四川文旅声音,不断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和四川旅游吸引力,促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名扬天下、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组织
“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厅相关直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二、参评条件
(一)范围对象。由社会各界(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或境外友人自愿申报。
(二)参评条件。申报作品须为上一自然年(1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