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录用奖励

政策名称: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8号)(易申快享)

政策条款:

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所属类型:

企业政策2024

资金奖补

执行方式:

线上申报

执行时间:

2024-05-10 ~ 2024-12-31

咨询方式:

就业处 | 028-85192140

支持对象

(一)、积极主动提供用工信息、新录用(录用12个月内)成都高新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录用以下人员不享受录用奖励:1.正在成都高新区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的人员;2.用人单位吸纳已申请享受过录用奖励12月内的人员;3.离职3个月内又被原单位录用的。

(三)、各用人单位录用同一人年度仅能申报一次。

支持标准

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新录用成都高新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的吸纳奖励,各用人单位录用同一人年度仅能申报一次。

申报条件

(一)、积极主动提供用工信息、新录用(录用12个月内)成都高新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录用以下人员不享受录用奖励:1.正在成都高新区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的人员;2.用人单位吸纳已申请享受过录用奖励12月内的人员;3.离职3个月内又被原单位录用的。

(二)、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各用人单位录用同一人年度仅能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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