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开始申报啦

2025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开始申报啦~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线上申报2月1日正式开始。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申报已经开通,4月底截止申报。
目前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也在火热进行中!!!
如果您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如果您不清楚如何准备申报材料
如果您不清楚如何进行线上申报
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025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开始申报啦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二、认定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5 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 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2 分)
5.数字化水平(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 分)
(三)特色化指标(15分)
9.属于“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5分)
A.产业领域属于上述一项及以上(5分)
B.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10.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情况(5分)
A.获认定为国家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满足一项及以上(5分)
B.获认定为省级首台(套)、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节水型企业、近三年获得“创客中国·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满足一项及以上(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1.细分市场领先地位(5分)  
A.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或位居全国前三(5分)
B.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十或本省前五(4分)
C.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本省前十(3分)  
D.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公示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20分)
A. 5%以上(20分)
B. 3%-5%(15分)
C. 2%-3%(10分)
D. 1%-2%(5分)
E. 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分)
A. 15%以上(20分)
B. 10%-15%(15分)
C. 5%-10%(10分)
D. 0%-5%(5分)
E. 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10分)
A. 55%以下(10分)
B. 55%-75%(5分)
C. 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10分)
A.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 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20分)
A. 70%以上(20分)
B. 60%-70%(15分)
C. 55%-60%(10分)
D. 50%-55%(5分)
E. 50%以下(0分)
中小企业可以对照认定标准查看自己是否符合申报的标准,如果对照标准还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添加文章最后二维码。测评后,九鼎天元会根据企业测评结果为企业量身制定提升方案,助力助力企业攀登“专精特新”和小巨人。
《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认定流程如下↓↓↓
0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年度进行认定。
(1)每年2月1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放培育平台申报入口,4月底关闭。
(2)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评,并按属地化原则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5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格式见附件6)汇总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4)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0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季度进行评价。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时间安排。
(2)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本地区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
(4)经济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市(州)上报企业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在《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要求中,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每季度一次,而广为关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提到: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即意味本年度开始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需要先行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认定流程如下↓↓↓
0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年度进行认定。
(1)每年2月1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放培育平台申报入口,4月底关闭。
(2)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评,并按属地化原则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5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格式见附件6)汇总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4)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0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季度进行评价。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时间安排。
(2)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本地区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
(4)经济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市(州)上报企业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经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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