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区内产品出口

政策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

政策条款:加大国际国内贸易

所属类型:资金奖补

执行方式:线上申报

执行时间:2025-04-15 ~ 2025-04-30

鼓励区内产品出口

支持对象

1、本政策按照择优、扶优原则支持现代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高性能医疗器械、专业外包服务、健康服务等领域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及机构,第(六)条、第(十)条医疗机构;第(六)条危废处置机构;第(八)条产教融合人才培训机构适用于对成都高新区医药健康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区外企业及机构。

2、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配合成都高新区统计等相关工作。

3、企业合规经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特大事故。

4、申报本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区级其他同类政策,同一票据仅可用于本政策一项条款申报。

5、通过成都口岸年出口贸易额突破100万美元的区内药械生产型企业。

支持标准

申报年度上一年通过成都口岸出口贸易额较上一年(或上一次获得支持)每增加10万美元给予5万元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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