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助申请人: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 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精神,规范知识 产权申请秩序、推动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结合崇州市工作实际,决定对《崇州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政策措施》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 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的精神,崇州市本级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停止“对发明专 利权人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给予50%”的资助。
为做好接续工作,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授权的 发明专利,相关资助申请需在我局组织申报2024年崇州市促进 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资助(奖励)项目时进行提交(具体提交时间 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按时提交并符合规定的申请, 我局将按原规定予以资助。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28-82208533。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