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
政策条款:(三)推广数字化智能化应用示范
所属类型:资金奖补
执行方式:线上申报
执行时间:2024-04-30 ~ 2024-05-17
支持对象
(一)本政策支持注册地址、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政策生效期内企业数字化专项项目列入国家、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等试点示范,且无上级资金奖励。
支持标准
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按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