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龙头(链主)企业、科技园区、高校院所、新研机构、三方机构等具有建设中试平台成功经验或者良好基础的各类主体单独或联合申报,以市场化方式建设中试平台,原则上采取公司化方式运营。
(二)建设模式:对于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由成都高新区以中试平台建设基金或国有平台投资的形式,与相关申报主体联合建设中试平台,并予以量身定制支持;对于产业培育型中试平台,由申报主体在成都高新区落地中试平台实体公司,并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
支持力度
(一)载体支持。对中试平台在成都高新区租用场地,按照最高50%租金且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中试平台最高5000平方米、连续五年、累计不超过9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按照最高50%装修费用且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中试平台不超过500万元装修补贴。保障中试平台用地需求。
(二)设备补贴。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补贴。
(三)服务补贴。给予中试平台服务中试项目费用的20%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贷款贴息。按照同期LPR和担保费的20%—50%、融资服务平台服务费的10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
(五)孵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创建孵化器,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
(六)人才保障。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为中试平台的高级管理人才及核心技术人才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提供专门支持与服务。
(七)项目支持。对符合“四派人才”创办企业标准的中试项目,给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服务支持,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八)使用补贴。按照中试项目使用中试平台费用的20%,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中试项目每年最高50万元补贴。
(九)资本支持。设立50亿元中试平台建设基金,重点支持本地新建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投资参股或者控股外地优质中试平台。鼓励成都高新区平台公司以股权投资形式联合市场化力量出资建设产业培育型中试平台。支持天使母基金与中试平台联合发起设立天使子基金,重点投向中试项目。
(十)突破支持。针对瞄准最前沿、投入大、专业性强且社会力量相对缺位的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量身定制政策。
申报材料
有意向的申报主体与相关负责部门联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供《_____中试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主体简介、建设优势、行业竞争分析、用户需求、建设内容(包括名称、类型、场地面积、装修标准、主要设备清单、主要功能、运营团队、领军人物、投资资金或者基金等)、未来成效(包括产值、税收、人员规模、研发投入、服务企业数量、孵化中试项目、聚集上下游企业、营造产业生态等)、投资规模以及政策诉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