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农业品牌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年成都市农业品牌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品牌发展实际,于2024年实施成都市农业品牌提升项目,通过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基地,加快构建以“天府源”为引领的成都市农业品牌体系,推动全市农业品牌高质量发展,现将《成都市农业精品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成都市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和《优质农产品认证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审批、申报及实施等相关工作。

一、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按照自愿原则,以县域为单位进行申报。同类项目每个区(市)县最多申报一个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于2024年4月2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基层供销社通过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报送)。

(二)审定下达。按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予以评审,择优选择,审批下达申报实施方案及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单位组织实施。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统一模板)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素齐全,实施内容详细,任务明确,具有可操作性。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申报材料均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由属地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文件上报,用A4纸张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成立工作组,落实责任与分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协调保障机制,按照项目方案和资金管理要求高效组织实施。

(二)强化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实施进度,自项目下达后次月开始对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月调度(另行通知)。对组织不力、项目进度缓慢、实施效果不好的项目单位,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审核的重要因素。

(三)强化绩效考评。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要求,2024年12月30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初验,并将初验报告(含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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