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正在申报中!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条件材料,感兴趣的家人们一起来看看吧!想要申请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相关政策!
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申报对象
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
上述范围内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含承办和筹建机构)不需再参加认定,直接纳入省级网点管理。
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盖章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制度;
(四)近两年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开展情况;
(五)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如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知识产权师职称证书,全国专利信息领军、师资、实务人才等省级以上官方认定或发布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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