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备了解成都市青羊区发明专利转移转化激励资金申报的朋友,想要了解更多认定申报流程那么这篇文章大家就不能错过了,当然,如果你有任何申报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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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提高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促进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24〕112 号)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羊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成青府发〔2024〕58号)及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一、激励原则:
本次激励实行择优激励、部分激励、不重复激励以及事后激励原则。
激励方式、内容、条件和标准
1.激励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经审查合格后,给予相应激励。
2.激励内容
对发明专利转移转化给予激励。
3.激励条件
申请发明专利转移转化激励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申请专利转移转化激励的项目应符合青羊区产业发展政策,已在青羊区实施转化且产品上年度销售额在1千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科技含量高,没有专利纠纷的有效发明专利。
3.2.属国家、省、市重大专项,高新技术领域核心专利技术,区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或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的专利转移转化,将予以优先激励。
3.3申请主体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4.激励标准
根据发明专利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情况及发展前景予以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激励,其中航空产业发明专利成果转化予以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激励。
三、办理流程:
1.申报程序:进入“青羊区知识产权激励申请系统”注册,经青羊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确认注册成功后,申报单位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申请系统后进行项目申请。网上提交的项目材料通过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形式审查后,申报单位进入申请系统打印出《成都市青羊专利转移转化激励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报送青羊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科,附件包括:
1.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专利证书以及有效专利证明或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能说明该专利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1.3 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1.4专利项目转化经费明细表;
1.5 上一年度实施专利转化产品的销售证明,以及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审计报告等;
1.6属国家、省、市重大专项,高新技术领域核心专利技术,区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或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的专利转移转化项目证明材料;
1.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近一个月信用报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其专利属于航空产业的证明材料等 )。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验。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胶封,一式两份。
四、审核批准:
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委托评估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支持名单并在青羊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对外公示,接受监督,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项目给予激励,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激励。
五、资金拨付:
1. 激励资金以转账方式拨付。
2. 资金拨付需提交的材料:经费拨款通知单(财务章)、收据(财务章)。
3.拨款材料于审核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具体时间待通知。
4.经审核批准的授权专利激励项目,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未领取激励资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注册未及时通过的,请主动联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补正;资料填报过程中请按系统提示进行补正并再次提交,直至初审通过,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视为放弃。
2.需委托他人或机构办理的,委托方(第一专利权人)须通过电话提前告知区市场监管局,并提交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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