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省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申报开始,文章附上科小申请条件时间等内容,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
政策家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代账、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推广等辅导规划。
四川省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申报时间要求
一、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科技局和参评企业要认真学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4〕67号)文件精神。
(二)各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综合利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技创新劵等科技政策工具,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坚持“放管服”原则,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评价审核和公示公告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评价服务。
(四)各市(州)科技局要加强对评价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和流程,加强对直通车条件相关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的审验,重点关注评价系统反馈风险提示信息,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
(五)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入库企业应履行自主提交《信息表》的内容和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等承诺,对发现的虚假不实等情况将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二、工作安排
(一)鼓励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每月汇总、审核、公示1或2批,各批次截止时间为每月5日或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科技厅组织市(州)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分批次公示、公告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三、监督管理
(一)各市(州)科技局要认真履行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加强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异议、投诉、举报信息,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企业发展环境,探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联合惩戒机制。
(二)各市(州)科技局要积极配合科技厅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评价工作机构按程序及时向上提请撤销登记编号,统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川省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申报认定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符合上述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川省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评分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的说明
1.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2.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3.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4.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5.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6.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7.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8.《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所指的“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为准或参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其他事项
所称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川省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申报好处
(一)可以享受退税减税降费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文件精神,明确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100%税前加计扣除。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开展。
(二)可以申请河南省“科技贷”
根据《<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金〔2024〕11号)文件精神,河南省“科技贷”业务的贷款范围涵盖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科技贷”相较其它贷款,要求实物资产抵押一般不高于贷款金额的30%;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
(三)可以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企业的参赛必要条件之一。对省赛获奖企业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对进入国家级大赛总决赛获奖企业给予配套补助。
(四)可以申请双向补贴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河南省共享服务平台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拥有一定额度的科技创新券,额度为20万元/年。用户使用省共享服务平台科研设施和仪器提供的服务,可根据其相关证明材料给予30%的补助。
(五)可以享受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文件精神,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子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六)可以享受惠企研发政策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豫科企〔2024〕7号文件内容: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奖补力度,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科〔2020〕第30号)规定,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按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按照《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豫科〔2018〕137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使用省共享服务平台科研设施和仪器提供的服务,可按实际发生额给予30%的补助,最高额度为每年20万元/年。
(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是从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个维度评价,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分关键指标一致。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以引导企业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八) 吸引人才
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才,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募留住人才。
(九) 创新品牌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申报科技型企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十) 加分项
大大提高通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等方面的可能。优先支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各类开发区。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豫科企〔2024〕7号文件内容明确提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列入地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入库补贴。
鼓励地市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对“四科”标准中小企业给予直接支持。
企业产品百度首页关键词排名、企业品牌推广、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均可联系小编咨询,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产品关键词、企业品牌优化服务!
以上为本站对本篇文章的解读,感谢您的阅读。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高企以及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工商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公司注册代账、财税规划、网站定制、网站建设的请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