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宜宾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认定程序要求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整合政产学研资源,建立功能定位明确、体制机制创新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结合宜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适应我市产业技术创新的要求,产学研多方共投共建,集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交流于一体,以产业化应用为目的的研究组织。
第三条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科研院所参与,通过建立合理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释放各创新主体和要素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活力,运用利益驱动机制,进行深度合作,促进技术创新。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认定程序
第四条申报条件。在宜宾市内设立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可申请。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由产学研多方共投共建,各方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按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管理。
(二)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适应宜宾市产业创新的要求,兼顾产业发展战略与前沿技术,符合国家、省、市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从事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工作。
(三)依托单位应当掌握一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作用,科技投入能力较大,科技综合实力较强,能够为产业技术研究院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参与单位应当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在本行业或技术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参与单位一般不少于3家。
(五)有在市内或行业内拔尖的学科带头人及人才团队;人员的专业、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
(六)有固定的科研场所、设施以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科研用房200平方米以上。
第五条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初步审查。市科技局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形式审查要求的,进入初审合格名单。
(三)现场考察。市科技局参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聘请程序,组织技术及管理专家考察组,对初审合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现场考察,重点考察现有基础条件、研发条件、研发实力、人才团队等各方优势资源整合情况。
(四)会议评审。现场考察后,组织专家考察组进行会议评审。主要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行业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可行性、建设方案和任务目标的合理性,产研院定位是否明晰等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为通过、不通过。
(五)认定。市科技局根据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的产研院名单,在市科技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科技局班子会研究审定,通过研究审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授予“宜宾市XXX产业技术研究院”名称。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单位应对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一)《宜宾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申请表》(见表1);
(二)《宜宾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行情况报告》(见表2);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
(四)研发人员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其他相关材料。包括:申报的科研成果、固定的科研场所、已有设施设备、科研人员、研发费用等证明材料。
第三章审批与管理
第七条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政府规划建设与单位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成熟一个,由主管单位市科技局审批认定一个。
第八条通过认定命名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认定的产研院应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上年度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连续两年未上报年度报告的,取消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资格。
第九条市科技局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情况每三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提供工作绩效评价报告(参照年度工作报告格式)和其它相关材料。评价方式为现场考察和材料评审相结合。评价结果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暂缓通过的一年内可再申请评价一次,评价结果为通过、不通过。评价不通过的取消产市级研院资格。
第十条“双城”已签约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管理按照《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建投资、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支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十二条市科技局根据产业研究院建设开展情况安排一定额度能力建设后补助经费,用于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能力建设、基础条件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等,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活动。
第十三条产业技术研究院获得的财政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挤占。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同时接受相关审计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