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中试产业金融服务人才引育申报时间条件标准材料及审定程序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试产业金融服务人才引育申报时间、条件标准、材料及审定程序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青白江区企业可咨询小编: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试产业金融服务人才引育申报免费咨询: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试产业金融服务人才引育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30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试产业金融服务人才引育申报条件:

企业政策2024

一、支持内容

鼓励我区经认定的中试平台、中试项目孵化成功后落户我区的企业引进金融服务人才。对引进的金融服务人才帮助企业实现年度债权、股权等融资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的,给予金融服务人才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范围

金融服务人才。应符合以下要求:有5年以上券商、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经验或持有以下金融领域证书之一(经济师<中级以上>、会计师<中级以上>、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三、支持标准

引进的金融服务人才应帮助我区经认定的中试平台、中试项目孵化成功后落户我区的企业,实现年度债权、股权等融资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同时,引进的金融服务人才所在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需满足当年营业收入达3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500万元及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给予金融服务人才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责任单位

(一)责任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二)咨询窗口:区财政局金融科

五、申报及审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向区财政局金融科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现场向申报人作出说明并退回申报材料。

(三)审核。区财政局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资金拨付。审定后,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按程序将相关资金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向申报人发放。

六、申报材料

1.《青白江区“中试产业金融服务人才引育”申请表》(附件1);

2.相关金融资格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或5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等);

3.实现债权融资(指通过银行贷款、商业保理、租赁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融资资金)、股权融资(指通过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转让融资、增资扩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方式获取融资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资金到位凭证;

4.企业财务报表;

5.“经认定的中试平台”或“中试项目孵化成功后落户我区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中试平台获评文件、营业执照等;

6.金融服务人才与所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7.承诺书;

8.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在申请补贴和奖励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和奖励的,或有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终止发放补贴并追回已领取的补贴和奖励。

(二)申报材料封面需按照附件1格式制作,并在书脊上标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人和所在企业名称等内容;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材料。

(三)“经认定的中试平台”以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中试项目孵化成功后落户我区的企业”是指中试项目在经认定的中试平台上,成功孵化转化为企业,并最终落户在我区的主体。上述平台及企业需在我区完成登记注册,且机构住所(经营场所)、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青白江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四)金融服务人才,进入经认定的中试平台及中试项目成功落户我区的企业工作的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后,且需与所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五)本申报指南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将根据政策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

服务热线:15281067168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微信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