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报条件
(1)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且落地在成
都高新区自动驾驶应用场景。
(2)2024年以来获评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自动驾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
(3)每年支持示范应用场景项目至多3个(原则上根据得分排序择优支持), 同一家企业每年申请项目至多1项。
(4)示范场景项目由牵头建设单位申报; 如牵头建设单位为多个的, 需各方盖章一致同意, 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评审标准见下表:
指标 | 指标说明 | 得分 |
场景示范性(30分) | 获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自动驾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之一。 | 30分 |
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之一。 | 20分 | |
场景开创性(10分) (以国家部委、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道口径为准) | 全国首例。 | 10分 |
全省首例。 | 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