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盘点成都市2024年第二批省级各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申报补贴条件及认定材料流程指南!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会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您解答指导!
一、成都市各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央属、省属等大型企业集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二)项目承担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须相应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用申报单位承诺制)。
(三)申报项目须列入《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重大项目清单,并按照本申报指南分类进行申报。
(四)分标段或分期建设项目的,所建设标段(期)已单独备案,可按照单独备案部分申报本次集群奖励资金。
(五)《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中所列项目为备案项目一部分的,按照所列项目进行申报。
(六)项目未获得过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七)支持资金不得高于总投资扣除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用、投资理财和其他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工作、管理经费,用于建设楼堂馆所费用。
(八)单笔项目类资金安排原则上不得低于20万元。
(九)申报项目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竣工。其中在建项目已形成实质性投资和实物量,前期审批(备案、核准)手续完备合规,奖励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保持一致;竣工项目要求前期审批(备案、核准)手续完备合规。
二、成都市各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补贴支持项目
分为产业园区、产业化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大类。
(一)产业园区项目
1.支持方向
列入《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大项目的产业园区项目。
2.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专项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纳税凭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项目有关立项、竣工等证明材料(在建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包括现场照片等),环评、安评、能评、消防等审批文件(复印件)据实提供。
(6)项目产出及应用成果相关清单及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7)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8)项目投入汇总清单及财务证明材料(转账凭证、发票、合同等复印件)。
(9)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清单。
(10)项目涉及采购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招采过程等材料。
(二)产业化项目
1.支持方向
列入《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大项目的产业化项目。
2.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专项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纳税凭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项目有关立项、竣工等证明材料(在建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包括现场照片等),环评、安评、能评、消防等审批文件(复印件)据实提供。
(6)项目或企业拥有的专利等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
(7)项目产出及应用成果相关清单及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8)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9)项目投入汇总清单及财务证明材料(转账凭证、发票、合同等复印件)。
(10)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清单。
(11)项目涉及采购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招采过程等材料。
(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支持方向
列入《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大项目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专项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纳税凭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项目有关立项、竣工等证明材料(在建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包括现场照片等),环评、安评、能评、消防等审批文件(复印件)据实提供。
(6)平台服务团队、资质及体系、服务设备等公共服务能力相关清单及证明材料。
(7)平台服务集群成员,以及为集群成员提供服务的收入等公共服务成效相关清单及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8)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9)项目投入汇总清单及财务证明材料(转账凭证、发票、合同等复印件)。
(10)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清单。
(11)项目涉及采购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招采过程等材料。
三、成都市各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将3份纸质版(线装或胶装,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县审核推荐。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非重复性、申报项目是否具备竣工条件等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文件(需包含《2024年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省级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和项目进行审核,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审计、资金拨付工作。
四、成都市各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和诚信承诺书,有违反项目申报规定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要求,重点审查申报项目、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五、成都市各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附则
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负责本指南及未尽事宜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