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时间归纳

遂宁市2024年度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时间归纳等内容整理如下,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你解答指导!

一、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政策2024

1.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税收解缴关系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3.近3年内,因违反相关法规受到环保、安全、税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含警告处罚)的申报主体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申报主体,不纳入申报范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申报主体,不纳入申报范围;

4.已入选2024年度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企业、数字经济领军人物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领军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增速在10%及以上,纳税额在本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2.核心技术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和较大竞争力;

3.企业研发成果丰硕,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4.企业就业人数不少于30人,以社保缴纳情况为准。

(三)核心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企业研发投入较大,处于本行业中领先水平;

3.企业就业人数不少于30人,以社保缴纳情况为准。

(四)领军人物申报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申报人所在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纳税额在本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3.申报人系遂宁市数字经济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裁、CEO、总经理等)且任职时间超过1年,对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较大影响。

二、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申报材料

(一)领军企业申报材料

1.封面;

2.《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开户许可证;

4.企业经营状况、企业2024年和2024年营业收入、企业纳税(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企业社保缴纳情况(四川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5.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荣誉证明材料;

6.企业核心技术所获荣誉证明及其先进性说明(创新性、竞争力、发展潜力等方面);

7.企业研发成果证明材料(获得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等);

8.其他补充证明材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二)核心企业申报材料

1.封面;

2.《遂宁市数字经济核心企业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开户许可证;

4.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年营业收入、企业纳税(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企业社保缴纳情况(四川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5.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荣誉证明材料;

6.企业研发投入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等);

7.其他补充证明材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三)领军人物申报材料

1.封面;

2.《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人物申报书》;

3.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开户许可证;

4.申报人所在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年营业收入、企业纳税(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企业社保缴纳情况(四川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5.申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情况说明;

6.申报书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

7.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企业和个人)所提供数据时间为2024年度,均需加盖公章。

三、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申报流程

(一)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申报时间。请于2024年8月22日17:00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一份和电子档)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民中心3号花瓣3407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申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推荐本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申报。企业和个人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向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和个人,由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将名单(附件4)及相关材料报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四、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评审流程

(一)专家评审。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和个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名单。

(二)公示认定。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对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报企业或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表彰奖励。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将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名单进行公告,对获选企业、个人在申报数字经济各类试点示范项目时优先推荐,在向上争取资金、合作洽谈、推荐宣传中优先支持。

五、遂宁市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核心企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其他事项

(一)请各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组织企业和个人进行申报。

(二)申报企业和个人需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所有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个人的申请。

(三)领军企业、核心企业只能择一申报,重复申报无效,申报领军企业或核心企业的可同时申报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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