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区县品牌班”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条件材料、认定时间程序步骤说明

四川天府新区“区县品牌班”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条件材料、认定时间程序步骤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您解答指导!

一、天府新区“区县品牌班”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主体

企业政策2024

具备四川天府新区“区县品牌班”项目及课程相应培训资质、培训条件和正常经营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或行业协会。

二、天府新区“区县品牌班”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及评估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设置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以及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三)承训机构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有培训专业的理论教师和实操指导教师。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所需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实操材料,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五)近三年内在职业培训领域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做出成绩贡献的;

(六)开班地点应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区内。

三、天府新区“区县品牌班”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资料

(一)承训机构申报情况表;

(二)承训机构资质(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编委(编办)出具批准文件复印件;民办学校(机构)还需提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副本复印件);

(三)根据培训项目清单及课程标准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含培训模式、教学计划、课时安排、监督管理、师资配备、培训预期、安全预案等);

(四)承训机构出具的诚信承诺书;

(五)其他印证材料。

四、培训机构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交到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112室,过期提交不予纳入评审范围,申报格式如下:

(一)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均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二)佐证材料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三)佐证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

(四)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五)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申报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五、组织评审

我局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分表(附件4)进行综合评审。每个培训品牌择优确定培训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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