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温江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奖励申报条件、材料要求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一、申报对象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称号(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积极建设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并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称号(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称号(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
四、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1.企业所得税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含全年数据);
2.企业基本情况及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自评价报告;
3.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称号(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产值或营业收入报表(仅规上企业提供,工业产值表B204-1、建筑业产值表C204-1、服务业营业收入表F203、批零商贸营业收入表E103,表S103);
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报表(仅规上企业提供,表206);
6.企业研究开发相关情况报表(仅规上企业提供,表107-1、表107-2);
7.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发票和入账凭证复印件;(仅规下企业提供);
8.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