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为进一步擦亮地理标志“金字招牌”,将地理标志品牌的推广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价值的提升深度融入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意义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独特的优质品质和产地特征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为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通过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店,可有效引导地理标志的规范使用并解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上存在的“识别难”和“购买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质量溯源体系。有效促进成都市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的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明显提升。
二、建设目标
(一)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通过入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分类分级,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增强产品质量意识,以产品质量和美誉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用标率进一步提升。为防止入店地理标志产品以假充真,推广店入店产品将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带(贴)专用标志销售。确保入店产品可追溯、可防伪,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者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三)保护效果进一步提高。通过一段时间实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带(贴)专用标志推广,有效解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普通产品的区分难、识别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场知名度。
(四)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推广店实行严格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工、种、养植(殖)标准准入,将有助于确保产品的质量,有助于提高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誉,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品牌市场价值。
(五)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加强入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生产管理、带(贴)标保护推广销售和从产品生产者直接到消费者的线上直销推广品牌模式,将有效增加产品价格和产品销量,进一步促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社会效益的提高。
三、建设方式
(一)统一品牌形象。按照“店招形象统一、店内宣传统一、入店标准统一、标识标签统一”的四统一原则,凸显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产品特色和引流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作用。
(二)线上同步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数字经济”的作用,在提供线下购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同时,同步推出可视有感、随时可购的集线上推广、宣传保护、线上销售、线上分析于一体的数字化小程序。进一步扩大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知晓面和复购率,助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价值提升。
(三)建设保障。市局负责以点带面建设,前期以资金资助方式为主引导生产者积极开展保护性推广,后期主要以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吸引生产者、销售者持续推广,有效推进地理标志的保护、运用和促进,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线下实体推广店的示范和宣传作用。
(四)建设数量。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川省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和主城区、其余各区(市)县各1家的原则稳步建设。
(五)入选推广店应具备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建设管理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建设管理模式,支持地理标志权益人在市场消费端获得地理标志产业更大的价值空间,通过市场机制和规律来推动地理标志产业的进一步创新发展。
(一)选址条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店应选择在人流量较大、有利于宣传推广的主要景点、人口集中小区、繁华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
推广店采取在已经营特产店、品牌店等门店中优先选择,经营者应承诺遵守《成都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入店条件。主要以获批国家保护的成都市地理标志产品为主,同时优选西部地区知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入店。所有入店地理标志产品必须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三)入选认定。管理单位负责产品入店申请受理和认定工作,对认定入店产品须向产品管辖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四)管理方式。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社会力量(以下称管理单位)参与各推广店的日常管理,负责线下、线上的推广运维。
(五)线上建设。管理单位负责自费建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小程序和线上推广系统,可适度收取入店生产者一定的线上开发及数据支持等管理费用。
五、资金支持
市局从省局知识产权因素法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每个推广店形象装饰资助XX万、房屋租赁费按实际租赁费的80%予以资助,资助年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