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新都区养殖业生产安全规范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和时间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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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加快补齐养殖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不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等短板,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2024 年市级财政农业重大投促活动专项资金分配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新都区全覆盖开展畜禽养殖场有限空间安全问题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新农〔2024〕97号)、《新都区2024年养殖业生产安全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农〔2024〕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养殖业生产安全实际,特制定新都区2024年养殖业生产安全规范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企业政策2024

一、成都新都区养殖业生产安全规范提升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

(一)申报主体

1. 畜禽养殖场生产安全规范提升建设项目

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第三方处理利用主体,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专业服务队伍。

2. 水产养殖场生产安全规范提升建设项目

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在四川省渔业统计系统中的水产养殖场(户)。

(二)实施主体

安全培训、应急演练与专业化队伍建设,防护救援装备配备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规模以及规模以下畜禽、水产养殖场(户)建设内容可以由镇街或村社统一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报内容

(一)4月13日以来申报人按照《成都市畜禽养殖生产安全规范化建设清单》《成都市水产养殖场(户)生产安全规范化建设清单》(附件1、2)开展生产安全规范化建设。

(二)4月13日以来粪污第三方处理利用主体、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专业服务队伍申报配备有限空间作业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三、成都新都区养殖业生产安全规范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期限

申报时间:2024年7月24日止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3、4)、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预审汇总表(附件6)。

四、成都新都区养殖业生产安全规范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原则。项目申报实行自愿申报和逐级申报相结合的原则。

(二)自愿申报。养殖场(户)、粪污第三方处理利用主体、畜禽养殖有限空间专业服务队伍、水产养殖场(户)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三)逐级审核。村(社区)、镇(街道)对养殖业主申报内容核实后,由镇(街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与预审汇总表经镇街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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