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条件程序和认定时间要求解析

宜宾屏山县2024年度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条件程序和认定时间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您解答指导!

 一、屏山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条件

政策补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未享受过同类奖补的,符合《办法》奖补条件、省级“个转企”认定范围的转型后企业。

二、屏山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20日。

2.具体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转型后企业根据《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在7月1日—7月20日期间,自行填报《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度“个转企”奖补情况表》(将其发送至邮箱),并及时向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提交有关纸质材料。申报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宜宾市“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或转企证明材料;

(3)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连续6个月按期申报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申报表);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7月21日—8月15日。

2.具体工作: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及时会同市场监管和财政、税务、法院等有关部门,对转型后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转型后企业经营情况,对企业申报情况真实性进行从严审核把关,在8月15日前根据审核确认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负责牵头收集属地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并对汇总上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三)资金兑现

待各级资金完成报批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下达兑现各级补助资金。

三、屏山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补资金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个转企”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向相关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转型后企业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由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会同市场监管、财政、税务、法院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奖补资金相关要求,于2024年8月15日18:00前,以正式文件向市级部门报送《宜宾市屏山县“个转企”奖补情况表》(附件1的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盖章件、装订成册的企业申报资料。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违反《办法》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依法责令其将已获取的奖补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取消其从当年起三年(含)内申报同类奖补资金资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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