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成都市文旅行业申报补贴和认定材料要求、截止时间等等内容,有问题的或者想要咨询代理的可以找小编免费沟通指导!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4〕62号),现就涉及文旅行业有关补贴政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住宿企业水电气费
(一)政策内容
对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1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业市场主体,免予提交实际发生水电气费用的证明材料,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水电气费补贴。
(二)支持对象
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住宿业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我市,在注册地统一申报)。
(三)支持范围
2024年第4季度正常经营、完成统计报表且未申报统计退库的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2024年第四季度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报表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免于提交实际发生水电气费的证明材料。
二、补贴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平台退款手续费
(一)政策内容
对星级旅游饭店(含绿色饭店、文化主题饭店、智慧饭店等品牌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等文旅企业或机构,因2024年下半年疫情发生消费者全额退款的,退款产生的平台支付手续费,给予一次性全额补贴。
(二)支持对象
星级旅游饭店(含绿色饭店、文化主题饭店、智慧饭店等品牌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
(三)申报资料
1.平台退款手续费申报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仅旅行社提供)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游客因疫情全额退款(在我市疫情发生区(市)县预定住宿、团队线路等旅游产品,通过平台办理全额退款),退款产生的平台收取手续费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全额退款凭证、相关截图、平台收费明细、平台书面说明等)。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补贴演艺企业平台退款手续费
(一)政策内容
对演艺企业或机构,因2024年下半年疫情发生消费者全额退款的,退款产生的平台支付手续费,给予一次性全额补贴。
(二)支持对象
演艺公司、剧院(场)等演艺文化企业和事业单位。
(三)申报材料
1.平台手续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因疫情发生消费者全额退款的,退款产生的平台支付手续费有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全额退款凭证、相关截图、平台收费明细、平台书面说明等)。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统一在“蓉易享”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13日(申报流程见附件4)。2月24日前,申报主体注册所在区(市)县文旅主管部门完成线上初审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申报(其中,住宿业限额以上企业需会同同级统计部门核实住宿企业入库情况),联合行文报送时,需区分补贴住宿企业水电气费、补贴演艺企业平台退款手续费以及补贴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平台)退款手续费三个类别,通过OA办公系统一并报送至市文广旅局(联合行文需包含附件3内容并上传excel电子表格)。申报主体注册地和统计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市)县的,由申报主体统计所在地文旅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额,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注册地文旅主管部门。
(二)涉及实施细则需补贴的资金分担比例,由区(市)县报送的,市级财政分担35%、区(市)县财政分担65%。请各区(市)县文旅部门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比例落实经费。同时,各区(市)县文旅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时需要明确“共需补贴资金××万元,由市级财政分担35%、××万元,区(市)县财政分担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