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方和收款方不是同一家公司有风险吗

经常有客户问这样一个问题说他们公司打款给一个供应商这个供应商找别人给他开发票问这种发票能用吗他这种情况呢就涉及到发票合同和转账记录不匹配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流不一致这种事情原则上不好处理有时候真实情况却是有这样的供应商没有开票资格上游代开发票那该怎么解决呢就是把三流供应商的上游靠合同中约定他的上游代收款并且开票这样发票和合同就一致了都是这个上游公司那么供应商和他的上游签委托协议这样就可以了关注创业政策家了解更多财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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