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政策通知已经发布了,想知道具体通知详情吗?小编已经帮大家整理好申报条件对象和减免细则了,快来跟我一起看一下吧,有更多申报问题随时免费咨询小编。
一、成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政策责任主体
市级部门(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租金减免要求,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切实加快租金减免政策落地。
二、成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政策执行细则
(一)对合规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摊位、广告位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范围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租金减免时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
(二)对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在落实“助企30条”、“稳增长40条”中租金减免政策的基础上,追加减免2024年9月份租金;前期已依据政策减免了9月份租金的,在2024年内增加减免1个月租金。若2024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由2024年9月份租期所属承租人享受此项减免政策。
(三)对于存在间接承租行为的,转租人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三、成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政策其它事宜
(一)国家和省上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租金减免其他未尽事项,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三)各区(市)县要根据中央、省、市租金减免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向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实施细则或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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