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参照科技部火炬计划评价体系,设立年度知识创造和技 术创新奖、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奖、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 奖,对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参与评选的企业,分别给予排 名第1 —3位的企业100万元奖励、排名第4 —15位的企业 50万元奖励、排名第16—30位的企业20万元奖励;对参评 企业及直接参与评选工作的企业员工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奖励经营管理、研发生产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及个人。

1.申报条件

支持方向1:经评获奖企业(成都高新区官网公示)。

支持方向2:火炬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且按要求在科技部 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报表填报并通过审核的企业。

支持方向3:参评企业所指定的一名火炬统计工作专员。

2.支持标准

支持方向1:经专委会评选排位后,对获得知识创造和技术创 新奖、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奖、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奖排名1—3 位、4—15位、16—30位的获奖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人民币、 5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奖项评选及排位办 法见《成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评选办法》。

支持方向2:对参评未获奖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人民 币的一次性企业诊断专项补贴。

支持方向3:对所有参评企业所指定的一名火炬统计工作专员 按照每人每年税前24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同一人在 多家公司担任统计专员的,只予以一次补贴。

02、“一企一策”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大型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以创 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为主要内容,与成都高新区管委 会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并给予签约单位个性化定制支持。对 已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一事一议等专项合作协议的 企业,与管委会补充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的,可延长合作协议 支持期。

1.申报条件

支持方向1: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上一年度年主营业务收入高 于10亿元的大型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高于5亿元的全资校办企业、 年R&D研发投入超10亿元的科研单位。

企业补贴政策

支持方向2: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已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 资合作、一事一议等专项合作协议的企业。

2.支持标准

支持方向1:年主营业务收入高于10亿元的大型企业、年主营 业务收入高于5亿元的全资校办企业、年R&D研发投入超10亿元 的科研单位,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 果转化、增强科技产出能力、提升产业增加值率,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给予定制化支持。具体标准“一事一 议”。

支持方向2:支持已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一事一 议等专项合作协议的企业,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加大研发投入、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产出能力、提升产业增加值率,与管 委会补充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延长合作协议支持期。具体标 准“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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