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培育支持办法指南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培育支持办法等内容,详情如下,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企业补贴政策

第一章 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培育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落实省领导联系指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机制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一批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着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认定培育的重点企业主要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等领域,具有特色优势明显、行业位次靠前、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第三条 重点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由省领导联系指导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牵头负责,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经济和信息化厅具体实施。

第四条 重点企业认定培育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四川省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库,培育壮大一批重点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申报条件要求

第五条 申报重点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发展战略清晰,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具有成熟的产品营销推广体系,市场影响力和产品品牌影响力较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企业营业收入在细分行业内排名靠前,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原值),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利润总额为正。

(三)企业与省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建有特色农产品原料规模化生产基地或农产品初加工第一车间,所使用的主要农产品原料应有超过30%来自省内,产品获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认证

(四)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强,产品研发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组建有研发团队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保持稳定合作关系。企业在新产品开发、农产品原料或副产物高值化利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经验。

(五)企业建有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上一年度内无抽检不合格,近3年以来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故。

(六)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消纳本地原料、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有较强带动能力。

第六条 老少边穷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特殊区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三章 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流程

第七条 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的申报要求,由申报企业如实提供申报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 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条 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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