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正在开展中!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梳理的申报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材料要求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政策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一、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条款内容
(一)支持企业设立“首席健康官”。鼓励企业选派中层以上干部设立“首席健康官”,对纳入健康管理“红榜”的企业,采取梯度补贴模式,员工规模在10000 人以上的,给予 100 万元补贴;员工规模在1000—10000 人 ( 含 10000 人)的, 给予 10 万元补贴;员工规模在200—1000 人 ( 含1000 人 ) 的,给予2 万元补贴。员工规模在100—200人 ( 含200人 ) 的,给予 1 万元补贴。
(二)支持楼宇设立“健康管理专员”。鼓励楼宇物业单位选派专人设立“健康管理专员”,定期联系入驻企业首席健 康官和健康管理员,建立维护楼宇入驻企业花名册和企业健 康管理人员联络表,落实楼宇健康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纳入健康管理“红榜”的楼宇物业单位,给予1 万元补贴。
二、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1.在成都高新区登记注册、正常纳税,并在地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政策意见》具体条 款中,对支持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2.单位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严格落实企业健康管理制度,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 属地街道开展相关健康管理工作,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近 3 年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以及疫情 防控事故、环境污染以及疫情防控事故等事项;申报创建当 年未受到过职业卫生相关卫生行政处罚。
(二)支持范围
1.已纳入健康管理“红榜”的企业和楼宇运营管理机构。
2.同一主体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同类财政 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支持。
(三)支持原则
1.原则上本政策条款在有效期内按季度组织申报,审核 通过后,按补贴的40%、60%的比例兑现。
2.在本实施细则范围内,同一主体不得重复享受。
三、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人 员规模、经营地址、健康管理团队情况、健康制度落实情况、 申请奖励金额等内容,附相关自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2.企业员工花名册及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承诺书。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流程
(一)申报。由发展改革局通过高新区政务网发布申报 通知,具体申报方式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评审。党群工作部、电子信息产业局、生物产业 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道按职能职责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 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出具评审意见和建议奖励金 额。
(三)公示。发展改革局汇总各相关单位评审意见,在 高新区政务网统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管委会。
(四)实施。经管委会审批同意后,由各相关部门、各 街道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健康管理“红黑榜”评选流程
(一)企业自评。企业、楼宇和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根据 《健康管理“红榜”评分表》详见第六条,以下简称“评分表”) 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得分80 分以上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 门或所属街道申请,由主管部门或所属街道评估认定。
(二)初评认定。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街道依据“评分表” 对自评得分80 分以上的单位开展初步评估认定工作。
(三)抽查复核。成都高新区卫健部门和发展改革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初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四)动态管理。对拒不履行单位防疫主体责任,造成 疫情传播风险,或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严重问 题的企业、楼宇和园区运营管理单位,直接纳入“黑榜”管理。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健康管理“黑榜”。被列入“红榜”的单位因开展健康管理工作不到位,无法达到“红榜”条件的,由主管部门审定后发布撤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