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支持设立新经济专业化银行实施细则整理如下,具体包括申请条件流程及贷款金额等等,想要办理融资贷款的奇怪往下接着看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4〕1号)“授牌一批新经济专业化银行,针对性开发符合新经济企业需求的特色信贷产品,对成功获得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专项信贷融资产品的新经济企业,根据贷款产品类别给予利息补贴,按照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补贴60万元”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托现有银行机构设立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为新经济企业设计新金融产品,为新行业逻辑开拓金融供给新路径,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动新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不是设立新的金融机构,而是以数据为媒介提升现有银行机构对企业认可度的政银企合作新模式。该模式基于汇集的政务数据、银行数据、企业数据,通过构建以新赛道为载体、以企业数据为支撑的资产端价值评估模型,精准画像新经济企业,深度发掘其发展潜力,依托现有银行机构针对性出台新经济金融信贷产品,为新经济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新经济专业化银行推出的信贷产品统称为“新易贷”。
第四条瞄准“专业、精准”的定位,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的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新经济专业化银行遴选,吸纳专注服务新经济的银行机构参与合作;分赛道开展企业评估模型研究,按照名单制管理方式持续输出赛道化“企业白名单”;针对性设计开发专属信贷产品,精准服务不同赛道、不同阶段新经济企业金融诉求;搭建政银企对接渠道,打造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特色服务矩阵。
第二章重点工作
第五条关于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的遴选。
(一)条件
按照“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深度合作、共建共赢”的宗旨,吸纳各类银行机构主动服务新经济企业。新经济专业化银行原则上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当地监管部门批准,依法有权经营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
2.具有一批服务于新经济企业的人才队伍;
3.具有服务新经济发展的资源和能力,包括服务于新经济的考核机制、风控标准、支持或奖励政策、业务通道等;
4.具有服务于新经济企业的专属信贷产品和开展其他金融服务的基本资源配置;
5.具有持续服务新经济重点产业的能力,以及持续开展重点赛道研究并输出研究成果的能力;
(二)申报
新经济专业化银行采用申报制。市新经济委每年发布申报指南,有意向的银行机构自主自愿申报,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限内递交申请。
(三)评分
市新经济委制定《新经济专业化银行认证和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新经济专业化银行评分细则,对申报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的银行机构开展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形成入围名单。对新经济专业化银行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纳入新经济专业化银行合作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银行”)。
(四)授牌
市新经济委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并予以授牌。
(五)考核
市新经济委对合作银行的新经济业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合作银行在以下方面接受考核:
1.创新出台并通过认定纳入“新易贷”特色产品序列的定制化信贷产品数量;
2.服务新经济企业的数量,尤其是服务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企业白名单”内的企业数量;
3.新易贷系列产品贷款投放规模;
4.组织、参与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的专项活动的频次与质量;
5.参与新经济产业、赛道相关研究的积极性与成果输出;
6.其他新经济专业化银行运营管理涉及的有关工作。
(六)管理
对连续两年无法达到合作协议相关考核标准的合作银行,市新经济委根据考核结果将其移除新经济专业化银行合作机构名单。移除名单的银行机构,暂停相关合作业务和下一年度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申报资格。
第六条建立各细分赛道评估模型,输出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企业白名单”。
(一)甄选赛道
市新经济委联合智库机构、咨询机构和合作银行,以《成都市“十四五”新经济发展规划》为指导,聚焦全市产业建圈强链重点产业链,甄选着力培育的产业领域和细分赛道。
(二)评估模型
充分利用政务数据、银行数据、企业数据,以“新赛道特征指标+基础指标”创新设计各细分赛道价值评估模型,针对性地提炼各赛道企业价值评估的关键要素,依托“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对数据库内企业进行评估打分,输出各细分赛道“企业白名单”。
(三)“企业白名单”
1.“企业白名单”内企业
原则上纳入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企业白名单”的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企业成立时间或核心团队从业时间1年及以上;
(4)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为新经济企业,且已纳入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管理。
满足基本条件、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新经济企业,可优先纳入“企业白名单”:
(1)入选或获得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新经济梯度企业培育名单等新经济相关政策支持的新经济企业;
(2)经由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推荐函推荐的区域内优质新经济企业;
(3)经由合作银行出具书面推荐函推荐的优质新经济企业;
(4)其他可优先纳入的情形。
2.“企业白名单”管理
市新经济委负责对“企业白名单”进行发布、动态增补和退出的日常管理。
(1)发布
根据当年新经济工作重点进行产业领域和细分赛道的甄选,开展赛道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开发和企业筛选工作,及时发布相关赛道“企业白名单”。
(2)动态增补
对已发布的“企业白名单”实施动态增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调整,由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或合作银行出具书面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市新经济委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办法另行制定,通过综合评估的被推荐企业,增补纳入相关赛道“企业白名单”。
(3)退出管理
加强对“企业白名单”的退出管理,原则上每年度末根据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和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合作银行反馈信息,对涉及失信行为或禁止纳入的企业及时移除。被移除“企业白名单”的企业,不再享有新经济专业化银行提供的相关服务、惠企政策和补贴。
(4)应用
“企业白名单”由市新经济委定期定向推送。一是推送给合作银行,用于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属信贷产品等金融服务。二是推送给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用于对本区域新经济企业重点培育和提供多元化服务。三是推送给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库,根据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更新,逐步推进“政策找企业”。
第七条针对性设计开发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专属信贷产品。
(一)产品的设计开发
合作银行以精准服务不同赛道、不同阶段新经济企业金融诉求为导向,通过自主或合作等方式,持续开展新经济专业化银行金融服务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
(二)产品内容
采用“基础+特色”方式设计开发新经济专业化银行“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充分发挥合作银行资源和能力优势,提高金融资源配置能效。
“新易贷”基础产品是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的通用产品,即合作银行针对“企业白名单”内新经济企业,提供的标准化信贷服务。产品采用“线上+线下”2种组合授信模式,包含“新e贷”“新易贷·惠业”“新易贷·培优”“新易投联贷”四个子产品。“新易贷”基础产品贷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新e贷
“新e贷”主要面向初创期、成长期早期的新经济中小微企业,针对企业较小金额的融资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小额贷款。
贷款对象: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企业白名单”内企业。
申请方式:在线申请,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内置的申请二维码链接到合作银行,发起贷款申请。
贷款金额:单户不高于300万元(含)。
贷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0BP。
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担保:信用和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保证等方式。
风险分担:符合“蓉易贷”相关要求的业务,纳入“蓉易贷”风险分摊范围,按“蓉易贷”要求进行管理;不符合“蓉易贷”相关要求的业务但符合本产品相关申请条件的,由贷款发放银行自行评估承担相应风险。
2.新易贷·惠业
“新易贷·惠业”主要面向成长期中小微新经济企业,满足企业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的资金需求。
贷款对象: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企业白名单”内企业。
申请方式:通过合作银行进行线下申请。
贷款金额:3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
贷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
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贷款担保:根据情况灵活选择包括信用、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
风险分担:符合“蓉易贷”相关要求的业务,纳入“蓉易贷”风险分摊范围,按“蓉易贷”要求进行管理;不符合“蓉易贷”相关要求的业务但符合本产品相关申请条件的,由贷款发放银行自行评估承担相应风险。
3.新易贷·培优
“新易贷·培优”主要面向成长期、成熟期新经济企业,满足企业1000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资金需求。
贷款对象:新经济专业化银行“企业白名单”内企业。
申请方式:通过合作银行进行线下申请。
贷款金额:1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含)。
贷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担保:根据情况灵活选择包括信用、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
风险分担:由贷款发放银行自行评估承担相应风险。
4.新易投联贷
“新易投联贷”主要面向成熟期的新经济企业,帮助链接投资基金、券商、社会资本等资源,以“债权+股权+咨询”多维度综合服务模式,覆盖企业A轮至Pre-IPO阶段的综合需求。
“新易贷”特色产品是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的差异化产品,由各合作银行根据自身资源网络和专业能力优势,聚焦产业建圈强链重点产业链和细分赛道的新经济企业金融需求,针对性开发的信贷产品。“新易贷”特色产品贷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新开发的特色产品经市新经济委认定后,统一纳入“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
(三)风险分担
“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含1000万元),符合“蓉易贷”相关要求的,纳入“蓉易贷”风险分担范围;贷款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由合作银行自行评估相应风险。
(四)利息补贴
对获得“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的新经济企业,分梯度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单户不超过60万元。
1.补贴对象
获得“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的新经济企业。
2.补贴标准
基础产品补贴标准:
(1)“新e贷”——按照贷款金额的1%,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2)“新易贷·惠业”——按照贷款金额的1.5%,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3)“新易贷·培优”——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4)“新易投联贷”——不涉及贷款利息补贴。
特色产品补贴标准:
原则上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参照基础产品实施,由合作银行报市新经济委审定。
3.补贴申报
市新经济委每年对外发布“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利息补贴申报指南,针对企业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每年组织一次利息补贴申报。
4.补贴审核
市新经济委会同合作银行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的企业,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5.补贴资金来源、规模与发放
补贴资金为成都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贴资金规模纳入市新经济委年度专项资金预算。补贴资金发放按照《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八条新经济专业化银行品牌营造
坚持“专业服务、精准匹配、广泛覆盖、品牌打造”,联动合作银行、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全年持续开展多场次、多形式的金融服务活动,搭建政银企服务对接渠道,形成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系列活动矩阵。强化新经济专业化银行媒体资源链接,加强宣传推广。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九条优化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
基于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开发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相关功能模块,实现服务全流程的线上化管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开展“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线上匹配,通过政务短信等方式向新经济企业主动推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第十条构建高效协同的运营管理机制。
建立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相关部门、银行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动机制,加强新经济专业化银行政策、产品、活动等落地实施与宣传推广,推动政银企多方互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与其他市级部门现有企业融资相关支持政策并行实施,涉及有关财政资金同类补贴的,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市新经济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2024年7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