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东湖高新区2024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化奖励资金收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世界光谷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23〕25号)文件要求,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经高校院所和企业申报、专家审核、复核、局务会研究、官网公示等程序,现拨付东湖高新区2024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化奖励资金(名单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请名单内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17:00-9月18日17:00,登录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平台在“政策申报”模块中找到相应事项进行申报,填写在线表单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收据模板,支持企业原则上应申报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写在收据空白处,加盖公章、财务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财务收据(无需线下提交纸质版收据)。为保证资金顺利拨付,请务必保证财务收据与在线填写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且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东湖高新区范围内的银行账户。

积分平台对接了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通过认证平台的法人登录进行登录。

政策家政策

联系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4004

附件:1.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汇总表.pdf

2.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汇总表.pdf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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